11月21日,中核集團董事長王壽君與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員會主席穆罕默德·納伊姆簽署恰?,敽穗?號機組(簡稱C—5項目)商務(wù)合同。按照約定,中核集團將以“華龍一號”技術(shù)在巴基斯坦恰?,斀ㄔ?臺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
這是我國“華龍一號”成功“走出去”的第3臺核電機組,是我國向巴基斯坦出口的第7臺核電機組。
中國自主知識產(chǎn)權(quán)三代核電技術(shù)“華龍一號”,是中國核電自主創(chuàng)新和集成創(chuàng)新的集大成者,已成為中國與高鐵齊名的“國家名片”。
截至目前,中核集團與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員會合作建設(shè)的核電項目總裝機容量達463萬千瓦,已成功建成了4臺核電機組,在運裝機容量超過130萬千瓦,有效緩解了巴基斯坦電力緊缺,推動了巴基斯坦國家經(jīng)濟建設(shè),提升了當(dāng)?shù)厝嗣竦纳钯|(zhì)量。巴基斯坦C—5項目由中核集團中原公司總承包建設(sh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