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lián)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其他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 《2015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及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1、2015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2、2015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分工方案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