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提“國家能源轉型”?
當前,各國能源轉型實踐各有特點,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其中最主要的內容。我們使用“國家能源轉型”,這個提法,主要是想強調:
第一,當前能源轉型是在應對氣候變化成為國際主流議題的背景下,在減碳目標約束下,各國政策推動的能源轉型。這與歷史上主要由市場自發(fā)驅動的能源轉型不同。因此,本次能源轉型實際上是一個“早產兒”,不是市場和技術的自然產物,必然會帶有很多不同于“順產兒”問題。這是認識當前能源轉型各種問題的起點。
第二,強調“國家”,是想強調不同國家能源轉型的“特點”和“本地化路徑”。因為各國能源轉型的條件和起點不同,決定了實現(xiàn)終極轉型目標的路徑和措施必然是本地化的,才是最有效和成本最低的。比如,德國堅決推動能源體系向可再生能源轉型,而美國則強調向清潔能源轉型。再比如,德國能源轉型發(fā)展到今天發(fā)現(xiàn)電網(wǎng)長距離輸送能力成為瓶頸,但并不意味著中國今天也要把這個問題放到最為優(yōu)先的位置。
二、完整理解能源轉型的內涵是有效推進國家能源轉型的前提
要完整理解國家能源轉型,我想強調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能源轉型不僅僅是單純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或者非化石能源比重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能源體系的轉變。也就是說,與化石能源特性完全耦合的現(xiàn)有能源體系,特別是電力系統(tǒng)必須變革以適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小功率特點。沒有能源體系,特別是電力系統(tǒng)的適應性變革,現(xiàn)有能源體系容納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空間相當有限。只有把能源體系變革作為能源轉型的一個核心要求,才能更好地理解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正確方式與真實空間。
其次,每一次重大能源轉型都會涉及到利益再調整,都會產生失敗者和成功者。在這一過程中,被替代者會采取各種措施來游說政府的支持。如果政府不能把握能源轉型的方向,正確處理利益集團“游說”問題,有可能會制定和實施阻礙能源轉型的政策。比如,19世紀初,當荷蘭傳統(tǒng)主導能源“泥炭”的消費地位受到進口煤炭威脅時,荷蘭政府采取征收煤炭進口關稅等措施,來保護本國泥炭產業(yè)。結果不僅延遲了荷蘭能源體系向煤炭轉型,而且使本已開始衰退的荷蘭經濟雪上加霜。
最后,對當前能源轉型的長期性和復雜性要有清晰認識和足夠重視,尤其是電網(wǎng)系統(tǒng)要主動進行變革以適應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的要求。從長期性看,一種能源替代另一種能源并獲得主導地位,需要幾十、甚至上百年時間??稍偕茉磳茉吹奶娲赡苄枰L的時間。從復雜性看,可再生能源是多個品種的集合,其中任何一個能源品種都不具備成為單一主導能源的“潛質”。而且,這些可再生能源品種的技術特性也不完全相同。要將這些能源技術整合為一個有機的“新”能源體系,將要處理更多的技術、組織和制度方面的復雜性問題。
三、我國當前能源轉型的難度與復雜性對政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
我國當前能源轉型的復雜性和難度體現(xiàn)在很多方面。比如,我國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費國,能源消費還處于爬坡階段,能源結構還處于煤炭時代,而世界已經處于石油時代,等等。這里,我想從更為一般的層面強調國家能源轉型的難度與復雜性對政策的三個挑戰(zhàn)。
一是政策的系統(tǒng)性挑戰(zhàn)。這是以大規(guī)模、高能量密度、生產消費分離為特征的化石能源體系與適度規(guī)模、低能量密度、生產消費靠近、甚至合一為特征的可再生能源體系之間的巨大差別帶來的政策挑戰(zhàn)。新的能源體系不能完全通過現(xiàn)有化石能源體系的外延擴張而形成。這對能源轉型政策的系統(tǒng)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政策的適度性挑戰(zhàn)。這主要是指政策推動的國家能源轉型面臨一個很大的風險是:政策鼓勵的技術方向可能與市場選擇的不一致,或者政策對某一方向過度支持而妨礙了更好技術的產生,從而導致能源轉型成本高昂,甚至鎖定在劣等路徑上。在碳減排目標的壓力下,政府很有可能選擇強力推動短期內看起來容易見效但缺乏前途“技術路徑”,抑制真正有發(fā)展?jié)摿Γ唐趦炔蝗菀滓娦А凹夹g路徑”。這對政策介入轉型的方式和程度提出了挑戰(zhàn)。
三是政策的協(xié)調性挑戰(zhàn)。從當前國家能源轉型的方向和目標看,系統(tǒng)靈活性是未來能源體系(特別是電力系統(tǒng))的稀缺資源,而我國當前能源體系靈活性和效率提升不僅面臨技術方面的障礙,而且也由于市場化改革遲緩而面臨體制障礙。因此,為降低能源轉型的成本與陣痛,需要加強當前能源體制改革與能源轉型政策協(xié)調,在體制改革中融入能源轉型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加快能源市場化改革,特別是電力市場化改革,是有效推進國家能源轉型,降低能源轉型成本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