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湖北能源發(fā)布關于變更黃石陽新木港80兆瓦和三溪50兆瓦漁光互補光伏項目投資的公告。
公告顯示,截至2023年6月,黃石陽新木港80兆瓦未能取得水利主管部門防洪評價行政審批意見,公司擬終止投資開發(fā)木港項目。
2022年6月11日,湖北能源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投資建設黃石陽新木港80兆瓦及黃石陽新三溪50兆瓦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的議案》,同意由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陽新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陽新鑫光公司)以總投資不超過6.59億元投資建設,并后續(xù)運營管理該項目(下稱“木港項目”、“三溪項目”)。
據(jù)悉,黃石陽新三溪50兆瓦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于2022年10月15日開工,2022年12月首臺機組并網。
木港項目,因木港項目所在地為牧羊湖備蓄洪區(qū),陽新縣水利與湖泊局要求項目建設開工前,應到相關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xù)。截至2023年6月,木港項目未能取得水利主管部門防洪評價行政審批意見,湖北能源擬終止投資開發(fā)木港項目。
鑒于木港項目終止,僅投資建設三溪50兆瓦漁光互補項目,總投資將由不超過65960.15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7,139.77萬元,同時調整合資項目公司陽新鑫光公司注冊資本金,由前次決策注冊資本金為13193萬元調整為5050萬元。
湖北能源表示,由于木港項目終止,可能引起前期工作相關合同糾紛;此外,本次投資變更后,擬單獨建造三溪項目,無法發(fā)揮項目協(xié)同管理效應,可能導致三溪項目規(guī)模效益下降,投資收益不及預期。
來源:湖北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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