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風電行業(yè)領頭羊,ST華銳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華銳,601558.SH)與美國超導公司(下稱美國超導,NASDAQ:AMSC)涉嫌電信詐騙、竊取商業(yè)秘密及共謀罪的三項罪名成立。
ST華銳1月25日公告稱,當日凌晨收到美國律師郵件通知,陪審團就該刑事案件訴訟達成一致決議,認為上述罪名成立。法院預計將于6月4日作出判決。
針對該陪審團決議,ST華銳表示,“已做好充分應對準備,采取積極措施維護公司利益,利用法律武器嚴格捍衛(wèi)公司合法權益”。
該案件距離最終裁決還有較長時間。根據(jù)《美國聯(lián)邦刑事訴訟規(guī)則)》的規(guī)定,如果法院判決被告有罪,一般會在有罪判決作出后進行下一步量刑審判。量刑后,法院出具判決書。被告可以在收到判決后十四天內(nèi)提出上訴,上訴后一般需要18-24個月作出判決。
截至發(fā)稿時,ST華銳股價下跌3.92%至1.48元。
ST華銳創(chuàng)辦于2006年2月,2011年登陸A股時發(fā)行價高達90元/股,市值近千億元,創(chuàng)下滬市主板20年IPO發(fā)行價紀錄,號稱“風電概念第一股”。
2007-2010年間,ST華銳急速擴張,凈利潤從1.26億元猛增至28.55億元。此后ST華銳官司纏身,因虛增利潤等遭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后又遭遇債券兌付危機,以及與設備商等企業(yè)陷入訴訟糾紛。如今,早已跌出了國內(nèi)風電制造商的第一梯隊。
根據(jù)2017年三季度報告,華銳風電目前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多達14項,此外,未達到披露標準但涉訴金額超過2000萬元的訴訟、仲裁事項還有3項。
本案件始于2013年6月,美國司法部對ST華銳提起刑事案件訴訟,訴稱其及其他三被告,在與美國超導公司關聯(lián)公司的業(yè)務往來中涉嫌電信詐騙、竊取商業(yè)秘密以及共謀罪。
ST華銳在1月10日的公告中表示,未收到任何一家美國法院送達的與該事項相關的任何司法文書。目前正就相關司法文件送達的有效性問題,正在司法程序中,尚無最終結果。
《華爾街日報》曾報道稱,ST華銳被指控剽竊美國超導技術面臨聯(lián)邦訴訟,如罪名成立,該公司最高可面48億美元罰單。
ST華銳發(fā)布公告稱與事實不符。同日,上交所就有關訴訟事項向ST華銳發(fā)去問詢函,ST華銳于10日早間申請緊急停牌一天。
ST華銳與美國超導有著密切的合作,2011年雙方的關系開始惡化。
美國超導是以出售風機設計許可證和電力電子模塊為主的設備制造商。2011年9月起,美國超導在中國發(fā)起了多起針對ST華銳的訴訟,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起的采購合同爭議仲裁案,后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侵犯軟件著作權訴訟案、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相關訴訟等。
美國超導表示,2011年3月,ST華銳拒收按約定發(fā)運的貨物,導致該公司業(yè)務受影響,股價驟降;同年6月,該公司發(fā)現(xiàn)ST華銳存在知識產(chǎn)權盜竊跡象。
ST華銳當時對此回應稱,因美國超導供應的產(chǎn)品在技術、質量方面均未達到合同要求,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暫停接收不合格貨物并暫停支付已收不合格貨物的貨款,并于2011年10月13日向美國超導發(fā)出了《終止合同通知》。
ST華銳與美國超導存在多起境內(nèi)外糾紛。截至目前,相關案件共計6起,其中國內(nèi)5起,國外1起。根據(jù)2017年三季度報告,包括與美國超導的訴訟糾紛在內(nèi),ST華銳目前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多達14項,此外,未達到披露標準但涉訴金額超過2000萬元的訴訟、仲裁事項還有3項。